(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荆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推动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 反映妇女诉求,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组织开展促进妇女发展、儿童健康成长和创新家庭工作等方面重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家庭和儿童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打造妇联公益品牌,开展妇女儿童公益服务。
(六)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对“妇女之家”建设的指导,扩大妇联组织有效覆盖。推动“网上妇联”建设,开展网上妇女工作。指导团体会员工作。负责引领、联系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及其他女性组织。
(七)开展与境内外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友好交往活动。
(八)负责市综治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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