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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0日 16:07:32 来源: 阅读次数:8842】
 

  学前教育是人生教育的第一个阶段,它具有启蒙意义和学习意义两种功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国发{2010}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保障民生的战略意义,开创了教育新局面,形成了教育新格局,展示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新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开展了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状况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及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我县学前教育抓规范化管理,建精品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机制,组织领导到位。我县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国土、住建、物价、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划、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前教育中心,对学前教育实行集中管理。

  (二)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构建优质学前教育体系。我县以各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学前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城镇及农村地区已经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目前,全县3-6岁入园幼儿共4.5万余名,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5.7%。近年来,对全县学前教育进行统筹布局,撤并低、小、散幼儿园。目前,全县幼儿园215所,其中公办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1所,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91.6%。近几年,我县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体系,加强等级示范园建设。现我县拥有省一级幼儿园5所,省二级幼儿园12所,省三级幼儿园75所。

  (三)加大投入,资金支持到位。我县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政府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和扶持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年均800元资助。从2011年起,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城乡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补助和幼儿教师培训。

  (四)着眼质量,管理措施到位。

  第一、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审批幼儿园,按程序颁发办园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并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严把教师资格关,依法认定教师资格,清退不合格教师。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安置幼儿。

  第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检查指导。规范保育工作秩序,禁止幼儿园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禁止违规举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小学招生与入读幼儿园挂钩。

  第三、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对全县所有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按类规范收费。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要求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落实物防、人防、技防措施,配备专职安保人员,严格门卫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对口支援,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我县积极开展“送教下乡”、“结对帮扶”等活动,支援薄弱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形成了以示范园为中心,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办园规模普遍偏小,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简陋,城乡差距大。

  1、园舍各类场地面积普遍不足。我县幼儿园,尤其是欠发达乡镇幼儿园办园规模普遍偏小,生均占地、建筑、户外活动场地、绿化、班级活动室面积不足。215所幼儿园中,生均占地面积为8平方米以下的有131所,占60.9%;生均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以下的有103所,占47.9%;生均绿化面积为0.5平方米的有98所,占45.5%。

  2、园内设施简陋。由于我县幼儿园除机关幼儿园是公办外,其余都是民办。很少幼儿园做到每学期将一定的经费比例(保育费的20%—3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民办幼儿园经费自收自支,靠收保育费来维持幼儿园的运转。有些民办幼儿园减少投资,降低办园成本,有些幼儿园属于租赁性质,承包人担心在承包期内投入资金无法返回而干脆就不投入,导致办园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园舍、设施达标率较低,办园条件普遍简陋。从问卷中,我们发现,近三年,保教费是逐年递增,而且增幅大。但是专项基建费和设备购置费投入很少,甚至呈逐年递减趋势。自办幼儿园则相对会好,能逐年投入,改善办园条件,但是投入的幅度小,落后于现代学前教育发展步伐。我县幼儿园办园条件存在很大差距,灵溪、龙港两镇办园条件明显好于其他乡镇。农村幼儿园大型活动器械、现代化教学设备、玩具缺乏是普遍现象。

  3、园内各类用房配备不齐。园内各种用房紧缺,且大部分活动室不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面积狭小。

  4、学前教育资源不够均衡。县一级以上幼儿园集中在灵溪、龙港两镇,农村、欠发达乡镇幼儿园大部分为准办级或是家庭式。

  (二)城区优质幼儿园数量不足,班额普遍超标,幼儿入园难。

  1.班额普遍超标。通过对215所幼儿园在园学生数和班数的分析,我县幼儿园的班额数普遍超过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数,尤其是中小班超标现象严重,中班有35.7%幼儿园超标,小班有44.2%幼儿园超标。通过班额数对比分析,我们发现省三级以上幼儿园班额超标比准办级幼儿园突出,城镇幼儿园比农村幼儿园超标现象更为严重。一些幼儿园由于班额问题,一直无法上等级。公办幼儿园班额过大的现象十分突出。有些民办幼儿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超范围招生,班额严重超编。

  2.幼儿入园难。我县是个人口大县,幼儿数多。近几年我县撤并了低、小、散的幼儿园,幼儿园数量不能满足幼儿入园;同时家长都要送孩子到较为优质的等级幼儿园就读,但受班额数限制,因而带来了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好园更难的问题,

  3.编班、设班不规范、不科学。我县幼儿园,尤其农村幼儿园分班没有严格按年龄分段,班额数不均,有些班严重超过了规定的班额数,为满足家长的需要,幼儿园开展特色教学,举办蒙氏班、早读班、特色班、学前班等,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活动。

  (三)待遇低下、教师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师资队伍不稳定。  

  1.民办幼儿教师工资较低。由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全县215所幼儿园中,除机关幼儿园由财政支付教职工的工资外,其他212处幼儿园办园经费全部是自收自支。因此,我县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相对较低,月工资及奖金平均约为1800元,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大部分幼儿教师付出了繁重的劳动,所得收入却相对较低,近几年虽有所改善,但增长缓慢,难以维持生活需求,自出台农村中小学教师考勤考绩奖和农村或欠发达乡镇教师生活补助金后,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工资差额越来越大。

  2.幼儿教师的教师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教师法》明确规定,幼儿教师属教师范畴,应该享受教师的待遇。事实上,幼儿教师的教师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人事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聘任退休等问题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和明确的身份界定,相应的各项待遇从政策上得不到落实。

  3.师资队伍不稳定。幼儿教师享受不到职业尊重(如各镇普遍开展的教师节慰问活动就把他们排除在慰问名单之外),她们难以体会幼儿教育职业幸福感,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幼儿教师的工作热情,导致幼儿教师职业成为暂时性、过渡性职业,成为青春型职业,造成了队伍的不稳定。工资待遇低、社会评价不高导致大批幼儿教师流失。通过调查显示,教职工在本园任职期限主要集中在3-5年,10年以上的则很少。因教师结婚生子、工作改行或流动等,幼儿园每年至少有10%教师会流动。由此可见,在我县,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比较突出。

  4.“五险一金”得不到很好落实。近几年,各幼儿园开始为教师办理保险,其中办理最多的是工伤保险,最少的是失业保险,为教师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只有3所幼儿园。同时,部分教师本人不愿意参加保险,幼儿园往往根据教师在园工作期限划定不同的园出资比例,采用以现金方式兑现保险补偿金。

  (四)师资整体素质不高,优秀师资招聘困难,培训经费缺乏保障。

  1、幼儿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幼教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县幼儿教师的学历在不断地提高,教师呈年轻化,但是从全县来看,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不高,整体素质偏低。大部分是职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通过函授等形式取得大专学历的为数仍然不多。即使将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前专业毕业全部视为合格学历,但他们专业学习年限过短,所学专业知识不够系统扎实,造成专业素养不高。与我市各县(市)区对比,我县教师学历水平明显低于兄弟县(市)区,取得教师资格证率全市最低。

  2、优秀教师难招,整体素质难以提升。由于工资待遇过低,促使幼儿教师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选择到企业工作,使本来就稀少的正规幼儿教师更加缺乏,优秀师资招聘困难,如龙二小附幼在电视上拉了一个星期的招聘广告,却无一人应聘,招进优秀年轻教师困难重重。没有高素质的正规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带动,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难以得到提升。

  3、幼儿教师持证率低。机关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情况比民办幼儿园好。100%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78.4%的教师持有普通话二甲等级证书,21.3%教师持有普通话二乙等级证书。民办幼儿园教师持有“三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比例偏低,在经济发达的大镇,如灵溪、龙港两镇的幼儿园,有部分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农村幼儿园教师基本上没有这些证书。

  4、教师培训经费缺乏保障。由于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没有纳入基础教育师资培训总体规划,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参加在职培训的费用多数需幼儿园和教师自行解决,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安排培训经费,进一步阻碍了教师专业化成长,也是造成师资素质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教科研氛围不浓,成果不显著。我县幼儿教师教科研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教科研知识薄弱问题,教师对教科研存在畏难心理,缺少专家指导。虽然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但是从全县教师论文或课题获奖来看,教科研成果不够显著,获奖数量少,奖次低。如风车王幼儿园,三年来只有1篇论文获得县三等奖。

  三、解决学前教育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全省学前教育发展而言,既有共性,也有个性。首先,我县是个人口大县,经济欠发达,现有的幼儿园难以保障人人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其次,在县内,各中心镇区域特征明显,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这些因素引发了我县学前教育系列问题。本着调研目的,根据调研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以期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跨越发展。

  (一)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学前教育管理。

  1.理顺管理体制。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全县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级有关部门要抓好全县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办好县属公办幼儿园,制定扶持发展中心镇创办公办幼儿园、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的相关政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各地要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筹措经费,办好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各地要切实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权益。

  2.履行部门职责。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卫生、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物价、民政、公安、交通、劳动保障、人事、编办、妇联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和服务,抓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劳动保障、无证幼儿园取缔、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解决学前教育经费不足问题。经费不足使得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得不到根本改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无法提高;政府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过少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监控力度。建议各级政府明确职责,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1.实施资金配套政策。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实行配套政策,新建、扩建幼儿园用地,应纳入规划,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实行优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学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2.健全资助制度。本县户籍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儿童入读、低保家庭子女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享受资助。

  (三)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提高素质,是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的内在动力。教师素质提高了,保教质量提高了,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便会随之提高。当前,非公办幼儿教师作为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加强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幼教师资队伍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1.核定农村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按照省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幼儿园规模、幼儿人数,由县编制办、教育部门共同核定本辖区各幼儿园编制数。各中心镇提出编制内需求人数。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剩余的教师编制用于安置幼儿教师,经过考核后安排到幼儿园工作,逐年增加幼儿园中公办教师的数量,争取三年保证每所幼儿园至少30%的教师为公办教师。 

  2.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农村幼儿园充实新的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招聘录用。

  3.建立优化激励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中心的培训作用,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优秀幼儿教师,评选名园长、名教师,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规范用工制度,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必须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所需费用除由幼儿园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学校缴纳比例标准分别承担外,县财政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健全最低工资制度。

  5.完善师资培训机制。加强本县职校幼教专业的建设,培养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园长)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启动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经费由县财政、幼儿园承担。

  (四)加强专项督导,落实相关政策,保证实施效果。落实国家、省关于将教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重要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特别是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机制,重点督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投入、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等方面的情况。督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一切的教育,都要以人为本,这样才能科学发展。所有的教育,都要坚持百年树人的原则,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从又好又快的角度发展。教育,就在于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本性探索教育的改革方向,从人的全面成长这个战略角度上改革教育体制,才能保障教育的公益性,政策性,连贯性,让教育突出个性化,成为人人成才的一个渠道和平台,这也是建立教育体系的本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苍南县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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