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365466.com www.clrsit.com!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专家支招
专题集锦
 
当前位置:365466.com >> 荆州妇女网 >> 部门工作 >> 妇女维权 >> 内容阅读
 
到了退休年龄而合同未到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6日 17:07:51 来源: 阅读次数:8842】
 

    刘某满60岁后,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但是,考虑到退休后待遇不如在职好,刘某表示不同意退休,理由是其与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单位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刘某该怎么办?

    该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刘某应当提前结束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当事人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为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就业的权利,他应该退出劳动岗位,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障待遇。所以,刘某满60岁时,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他办理退休手续的做法是正确的。刘某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随着李某的退休应依法归于终止。

 
上一篇:荆州市妇联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下一篇:荆州市妇联为服刑人员寻亲帮教
 
 
 
鄂ICP备12011436号-1   copyright @2010-2011 荆州妇女网 网址:www.clrsit.com Email:jingzhoushi@hbwomen.org.cn 主办单位:36546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