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妇〔2015〕1号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激励全市广大妇女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荆州跨越发展、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作出新贡献。市妇联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荆州市三八红旗手和荆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荆州市三八红旗手30名,荆州市三八红旗集体20个。
二、评选条件
(一)荆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 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女性公民,一般需年满十八周岁。
2.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4.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业绩一流,为推动荆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 支持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妇女活动。
6. 须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称号,或其他县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未被授予过荆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荆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 须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县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未被授予过荆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 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成员占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3. 集体成员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精神风貌良好。
4. 集体成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集体组织业绩突出,在当地有广泛社会影响,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荆州跨越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 具有先进的性别意识,重视、支持、参与妇女工作,积极开展妇女活动,成效良好。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荆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填写《荆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各地、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妇联宣传部。
(二)市妇联宣传部对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核,提交主席办公会研究审定。
(三)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二)各地、各单位在等额推荐时,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注意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评选表彰市三八红旗手对象中,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比例要占到30%以上。妇联系统的干部及单位上报对象最终比例不得超过总数的15%。
(三)各地、各单位在推荐时,推荐对象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推荐对象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的,还应征求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为党政干部的,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上报,并将相关部门的意见加签在申报表上。
(四)各地、各单位要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先进事迹,在当地妇女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热潮。
(五)所有上报材料以及名单汇总表(附电子版)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逾期不报视同弃权。
联系人: 郭晴雯 联系电话:0716-8453416
E-mail : 316077361@qq.com
通讯地址:荆州市妇联宣传部(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0号)
邮政编码:434020
附件1. 荆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upload/news/201501/20150114104109211981.doc
2. 荆州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upload/news/201501/20150114104124493864.doc
3. 荆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upload/news/201501/20150114104136857133.doc
365466.com
2015年1月8日
|